房地产开发管理科(名城保护办公室)。承担全市房地产开发监督管理工作;承担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、登记备案等有关工作,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证书发放工作;负责房地产开发数据统计工作;拟订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,承担城区国有土地及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监督管理、安置方案审查;承担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的监督管理工作;承担全市危险房屋管理和安全鉴定人员资格审核工作;承担全市历史文化名城、名镇(街区)、名村保护规划编制、审查工作;承担历史文化街区、历史建筑评估认定、申报、命名、挂牌、管理工作;承担历史文化名城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工作;指导县市区历史文化名城、名镇(街区)、名村保护工作。
联系电话:029-33575118
办公地址:
咸阳市秦都区秦皇中路8号咸阳市房产大厦
办公时间:
周一至周五,上午8:30-12:00 下午14:30-18:00(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);
联系电话:
029-33575118
领导信息:
尹晓华